4月17日
浦园社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张
“开票即购房”房票
正式亮相!
当日开票当日兑现
签约现场
浦园社居民代表陈先生
与江头街道、天源城投、垣湖公司
签订首份房票转换协议
陈先生顺利接过首张房票
同时与国贸地产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
更贴心的是国贸地产
为准业主送上
象征房屋交付的金钥匙及万元购房礼包
助力居民轻松入住新家
该项目采用拆除新建的模式,对浦园社进行整村拆迁安置,新增部分居住、商业和社区配套建筑,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环境品质,逐步推进城中村向高质量城市社区转型,打造全龄友好、配套完善的品质社区。 (过程效果图,以实际建成为准) 未来,浦园社地块将对标完整社区,计划增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教育配套等公建设施,补齐民生短板,力争将城中村建成宜居、宜业、智慧、和谐的现代化社区。
宜居宜业,未来可期
湖里区将积极链接各方资源
助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需求
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品质
让居民幸福指数不断升级
一起期待更美好的浦园!
答:房票可以在房源库中购买一套或多套房源,包括新建商品房(含竞配建房)、安置房、安置型商品房,但房票受让人不可在房源库中选择购买安置房及安置型商品房。房票使用后的余额可继续用于购买房源库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车位、商铺。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备案后,房票不得退回。 答:在满足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前提下,超出部分允许被征收人将房票转让给第三人使用。一张初始房票可以分割金额转让给多人。已转让的房票,不得再次转让,且不得兑换成现金。 答:房票购房奖励的目的是鼓励持票人(含房票受让人)尽快购房,故持票人(含房票受让人)在规定期限内使用房票完成购房的,可在厦门市数字化房票应用系统或房票小程序中申报购房奖励。经审核通过后,由厦门市数字化房票应用系统自动结算,推送相关信息给持票购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