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路面执勤及事故处理中,暂扣部分机动车,逾期无人前来接受违章处理并认领,为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至2024年交通警察大队和各派出所暂扣的车辆公告明细如下:
永定大队摩托车197部进行公告;
抚市中队小车2部进行公告;
湖雷派出所摩托车7部进行公告;
湖坑派出所摩托车15部进行公告;
合溪派出所摩托车17部进行公告;
下洋派出所摩托车14部进行公告;
金砂派出所摩托车16部进行公告;
凤城派出所摩托车70部进行公告;
龙潭派出所摩托车65部,小车1部进行公告;
陈东派出所摩托车5部进行公告;
培丰派出所摩托车2部进行公告;
抚市派出所摩托车25部进行公告;
岐岭中队摩托车40部进行公告;
以上车辆摩托车小计473辆,小车小计3辆,合计476辆;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请各车主及有关人员,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前来接受处理。逾期未认领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我局根据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强制报废。
特此公告
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
2024 年 10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