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石珠宝店通过旅行社 “不合理低价游” 招揽游客到店内 以赠送“珍珠戒指”等方式 获取被害人信任 将成本价几十元的 “金镶玉”挂件、手镯等玉器 以几千元甚至大几万元的价格出售 半年时间诈骗700余万元 被害人多为老年人 今天上午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宣判了一起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始以来 福建省首例旅游市场涉老诈骗案 (宣判现场)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 本案全部被告人均认罪认罚 700余万涉案金额全部退赔到位 21名被告人最终被判处 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到十一个月不等刑罚 并处罚金 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间,被告人陈某纠集林某滨、黄某婷、马某旗、黄某欣,先后在湖里区、集美区开设珠宝店,雇佣被告人石某婷、黄某易、陈某相等人,形成以陈某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黄某婷、石某婷等20人为组织成员的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低价购进“金镶玉”、手镯等劣质玉器产品,获取虚假鉴定证书,进行高额标价,再与被告人吴某国等人勾结通过旅行社招揽游客至店内,由柴某欣、陈某武等销售人员负责铺垫、配合烘托讲师的虚假身份,由石某婷、龙某等人担任讲师冒充“玉石供应商子女”、“珠宝店老板子女”等虚假富二代身份,以赠送“珍珠戒指”等取得被害人的信任,继而谎称交朋友让利,以所谓“成本价”、“打折”优惠价出售店内商品,骗取大量游客钱财,共计700余万元,已查实被害人多为老年人。 2022年4月,经由湖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湖里法院先后于6月10日、6月17日二次开庭审理该案,并于7月12日宣判。 (宣判现场) 在庭审现场,多人懊悔痛哭——“因为我对法律的漠视,一心只想着挣快钱,最终犯了法。” 本案21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退出全部赃款700余万元。在判决背后,湖里法院到底做了哪些,能够让21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700余万元全部退赔到位? (被害人寄来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