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厦门分公司:健全信息有保障 安全防范我护航

2024-09-18 来自:

  【案例介绍】

  

  近日,一名穿戴时尚的年轻人到访平安人寿厦门分公司客服中心,自称是客户林先生的姐姐,因被保险人林先生生病出行不便,想要查询林先生在公司的投保情况便于后续理赔,如具体投保险种、交费时间、缴费金额、扣款账号等。柜员小李请“林女士”出示本人身份证、林先生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二者关系证明,客户无法提供,声称其弟弟已授权,可以报证件号核查,态度非常强烈。

  

  柜员小李根据“林女士”提供的身份证号在系统中查询到保单投、被保险人均为林先生本人,无任何“林女士”的投保记录,当场告知“林女士”需拨打系统手机号联系林先生本人核实。“林女士”听到电话核实,脸色大变,声称查询信息这么麻烦,快速离开了。

  

  经与客户林先生确认,表示并不认识这位“姐姐”,称大学毕业时,因泄露个人信息曾被“网络招聘”诈骗4000余元。客户林先生对柜员小李认真负责的态度连连称赞。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以上案例中,“林女士”冒充客户家人查询保单信息,柜员小李及时通过电话核查,未泄露任何投保人的保单及个人信息,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权不受侵害。

  

  【案例警示】

  

  “健全信息有保障,安全防范我护航”。个人信息安全是维护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平安人寿厦门分公司温馨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需关注以下几点:

  

  一、投保时需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个人信息,办理保险业务时,应主动配合公司开展身份识别。

  

  二、个人信息如发生变化请主动、及时联系保单服务人员,或通过客服门店、平安金管家APP、95511服务热线等方式进行更新,以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

  

  三、消费者应注意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不向陌生人透漏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委托代办保险业务时,应按照公司规定,亲笔签署授权委托书,确认授权范围和有效期,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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