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期 |厦门市汽车销售行业规范经营指导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11月6日下午,由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持召开、市汽车流通协会配合组织的“全市汽车销售行业规范经营指导工作会议”在厦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举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治祥,市场合同处处长李生林、副处长张雪清及市场合同处全体工作人员各区市场科科长、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市汽车流通协会会长常志彪、秘书长蔡在养;全市汽车经销集团和企业、二手车市场及开办单位负责人等近25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市场合同处李生林处长主持。


        市汽车流通协会常志彪会长首先做了发言。常会长表示,此次召开汽车销售行业规范经营指导工作会议,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汽车行业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希望与会的企业代表能认真听取会议内容,领悟会议精神。随后,常会长通报了今年我市汽车行业的销售及盈利情况,对厦门的汽车市场形势做了整体分析。面对车市销售量下滑、亏损面扩大的严峻形势,提出了希望——一是要坚定信心,坚信国家的宏观政策和经济基本面的支撑力;二是越是在困难的时候,越要坚持规范经营;三是要诚信经商,提高服务质量,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根本和基石。

随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治祥副局长讲话。张副局长首先阐明了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和意义,旨在通过回顾近年来我市汽车销售行业守信经营状况,指出问题,规范提高,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水平。同时,对汽车销售企业高度重视这次规范指导、珍视企业信用提升表示了肯定。

        对于此次的指导和培训,张副局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拓展企业发展空间的需要。要求企业重视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才能争取更多的发展机会;二是要充分认识提升企业信用水平,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要求企业重视合同管理,恪守诚信经营,才能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三是要充分认识落实主体责任,是打造我市营商环境实现经济发展的需要。要求企业恪守法律规定,落实主体责任,诚信规范经营,这也是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应达到的监管目标。只有真正落实好上述要求,才能为我市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为我市汽车交易秩序奠定坚实的基础,切实提升我市汽车销售行业的竞争力。为此,希望参会代表认真听取培训内容,严肃传达会议精神,对照整改,加强自律,诚信经营。

        接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合同处陈雯主任科员向与会代表进行了汽车行业规范经营指导及政策法规授课。首先回顾了市市场监管局在指导规范经营方面所做的工作:一是以会代训,规范经营,组织召开创建规范经营示范店现场会,制定并宣贯《经营行为规范》、《内部管理规范》、《上墙明示规范》、《厦门市汽车经销行业规范经营自律公约》、《厦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经营自律公约》等“三规范、二公约”,规范经营行为;二是指导协会推行使用《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三是指导协会组织汽车行业参与守合同重信用认定;四是查处整治并举规范经营;五是下企业开展行政约谈、行政指导。随后通过分析目前日益凸显的汽车消费纠纷矛盾,阐明了此次培训的目的,旨在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加强对行业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提升行业守法经营意识;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陈雯同志详细阐释和解读了《合同法》、《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解读了近年来汽车销售行业中的各类典型案例,对企业在落实法律条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剖析。尤其针对合同的签订方面,指出了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针对典型的、常见的情况提出了具体建议,并分享了经验和技巧。同时呼吁企业要重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相关的法规、条例,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一切以法律法规为基石,规范经营,才能取得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