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场交警大队召开辖区路段汽车4S店负责人通报会。
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副局长孙绍辉、市汽车流通协会荣誉会长郑长胜等出席了会议。
4月12日下午,厦门机场交警大队召开辖区路段的汽车4S店负责人的情况通报会。根据国家公安部的新规定,从2007年4月1日起,凡是没有挂号牌或移动证过期的机动车辆上路将收到重罚。
李副大队长首先介绍了厦门机场交警大队警力和警区范围的基本情况。他说,机场交警大队人少任务繁重,前几年,每天机场附近的人流量和车流量都较少,现在人流量和车流量几乎都呈翻几番的状态,机动车事故率也逐月上升。机场附近的汽车4S店也较为集中,机动车已经高度涌堵,原来划定和默许的小轿车试乘试驾路段,现在已经不可能再用了。为了维护辖区内的交通安全,希望各汽车经销商积极配合交警部门,主动遵守交通规则,按章办事。李副大队长接着通报了国家公安部最近颁发的新规定。从2007年4月1日起,凡是未挂号牌或移动证过期的机动车上路将提高处罚标准;违规上路的机动车肇事的,视情节轻重除处罚驾驶员外,还要追究驾驶员所在单位法人代表的责任。
李副大队长还对部分经销商提出有关销售新车在仓库和销售店之间需要移动具体问题作了解答。他说,只要没有移动证或移动证过期均属违规,但可以采取事先到辖区交警部门申报的办法,得到允许后方可移动。
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副局长、市汽车流通协会二手车分会会长孙绍辉接着说,这几年来,厦门机场交警大队对市汽车流通协会的工作很支持,实行人性化管理,为汽车经销商解决了不少问题,提供了很多工作方便,在此表示感谢。希望各单位回去后要认真贯彻公安部的有关精神,严禁机动车无号牌或移动证过期上路,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