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期丨把脉搏找差距两天召开四个座谈会

重点研究厦门汽车行业急需解决的问题   

      厦门汽车流通行业目前主要存在什么问题?怎么尽快地指导和帮助汽车经销商解决问题?元月9日-10日,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和市汽车流通协会利用两天时间,分别召开四个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重点了解会员单位的急需解决的问题,并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近几年来,厦门汽车行业发展迅速,到目前为止,经国家工商总局和生产厂家品牌授权的汽车经销商有55家,汽车品牌98个。汽车销售量也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截止2007年12月31日,厦门的汽车保有量已达到50多万辆。在这种迅猛发展的势头下,如何适应新形势,把握脉搏,找准问题,发展和规范汽车行业?基于这个原因,厦门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和市汽车流通协会组织部分汽车经销商总经理,按公司经营规模较大、一般、较小、二手车经销商的层次,分别召开四个不同类型的座谈会,主要听取经销商的意见和建议。

       呼吁厦门应该有个较大规模的汽车城

       座谈会上,问题的焦点更多地集中在呼吁厦门应该有自己的汽车“城市名片”上。厦门江陵全顺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雷说,我走过北京、上海、广州等不少城市,他们都有一个或几个较为集中的汽车城,把所有的汽车品牌集中在一起展示,既方便了消费者,又能有序地规范市场。厦门作为一个美丽的特区城市,汽车品牌销售却分布在各个主要街道,五花八门,影响了特区的形象。厦门伟程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程力伟说,公司经营十二年,却搬了四次家,每一次搬家,在经济和财力上都要受损失。

      目前,厦门市汽车行业用地状况的确不容乐观。虽说有一个南山汽车城,却只有一万多平方米,远远满足不了日益增多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的需求。大部分汽车4S店都是租用土地,且租用时间短,影响了成本投入。按市政府规划在翔安建立规模较大的汽车城,但东通道尚未开通,即使以后东通道开通和汽车市场建立起来,市场还需要一个3-5年培育的过程。

       汽车买卖示范合同文本推广与使用

       这次的座谈会上,来参加会议的经销商总经理都带了一份自己目前使用的汽车买卖合同文本。从递交上来的汽车买卖合同文本看,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是生产厂家制定的;有的是经销商根据自己销售品牌拟定的;有的是使用厦门市工商局和汽车流通协会推行的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汽车买卖合同文本的不规范,导致经销商和消费者之间纠纷,有的霸王条款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

       市工商局和市汽车流通协会推广使用的《厦门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依据《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过多方面的专家论证而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买卖双方的责、权、利,不仅可以消除“合同陷阱”、“霸王条款”,而且可以减少汽车消费投诉,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有利于保护汽车经销商的权益。

       福建厦门申闽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厉华说,这两年多来,我们一直使用《厦门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消费者的投诉也少了许多。因为合同示范文本除了约束厂家要保证车辆质量外,对经销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注重在售后服务上贯彻“精益销售、优化服务” 的营销理念,一是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了拥有德国大众汽车指定专业先进设备、通过ISO90012000版认证的上海大众汽车厦门特约维修站;二是培训了一批懂技术、会修理的中高级技师和工程师;三是严格执行上海大众汽车的工艺规范,提供原厂配件,修理费明码标价;四是建立用户档案。

       购买二手车不能信贷阻碍了流通

      在现阶段,购买住房和新车银行都给予按揭贷款,有效地促进了消费,而购买二手车却不能象住房和新车那样享受按揭和贷款的待遇。

      厦门鑫概念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保建说,在二手车买卖的过程当中,我们遇到不少客户提出要求按揭贷款,可是联系了厦门市所有的银行都不敢做此项业务。一是银行主管部门没有放开此项业务;而是二手车的实际价值难以评估;三是银行要依托保险公司来承保,手续繁杂。

       其实,新车只销售一次,而二手车从登记之日到报废之时的十五年之中可以交易无数次。2007年厦门市的二手车的销售量已基本上与新车持平,二手车交易量已达到17.3亿元人民币,二手车交易的前景非常看好。如果把银行的按揭贷款功能引进二手车交易之中将会有利地推进我市二手车的流通和发展。

       协会要真正体现为会员单位服务的宗旨

      市汽车流通协会成立四年多来,在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形成了良好的行业氛围;政府-经销商-消费者的“桥梁”已初步搭建;成功地举办了两届海峡西岸汽车博览会;协会的凝聚力也越来越强。

      座谈会上,会员单位的总经理们,为协会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