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9日下午,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第五届第二次理事会暨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再学习、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在厦门宾馆召开。
会议的第一阶段召开了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第五届第二次理事会。协会会长丁志强、秘书长蔡在养,副会长及理事单位的41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邓丹丹主持。
蔡在养秘书长首先作了协会上半年工作报告并总结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的工作。蔡秘书长表示,自今年年初召开的第五届会员大会以来,在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协会紧紧围绕为会员单位服务的宗旨,引导行业自律,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推广使用修订后的《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二是开展“诚信经营汽车经销商”评估活动;三是配合市场监管局召开汽车行业专项整治推进会,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四、配合市场监管局在企业设立消费维权联络站;五是承接商务局指定服务,为会员企业谋福利;六是参与主办“2021全国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技能大赛”;七是配合车管所开展车管业务代办员培训;八是建立汽车销售数据库和车价浮动数据库;九是就“国六”标准的实施,向相关部门反映诉求;十是走访企业,牵线搭桥,帮助企业发展;十一是与全国商协会、各兄弟省市的协会和主流车展主办方交流学习;十二是成功举办了智能网联汽车展览会、海西汽博会;十三是加强媒体合作,建立了媒体矩阵;十四是协会党支部举办了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十五是理顺协会秘书处的内部关系。半年来,协会充分发挥其行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卓有成效地组织工作。会议还报告了下半年协会的工作计划,一是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推进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好诚信经销商评估活动;二是继续承接商务局指定服务,为企业申请补贴政策;三是承办厦门市第二十七届职工技术比赛“车管业务代办员”项目竞赛;四是协助做好二手车市场外迁;五是继续做好党建工作;六是举办各项展会,做好明年汽博会的规划和组展。
会议的第二阶段召开了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再学习、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承贤,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长周加荣,市场合同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李生林,价监局局长、一级调研员杨益庆,综合执法协调处处长杨惠芬,消保处处长崔宜桂,综合执法支队二级调研员黄文华,思明区市场监督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志军,湖里区市场监督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玲,集美区市场监督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建滨,海沧区市场监督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剑锐,同安区市场监督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文忠,翔安区市场监督管局副局长黄焱,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会长丁志强以及协会的41位理事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蔡在养秘书长主持。
丁志强会长通报了专项整治推进会后协会及会员企业的工作情况。丁会长表示,今年上半年,根据汽车行业流通领域的消费问题,市局进行了动员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召开了专项整治推进会。会后,汽车行业经营者能够端正位置,摆正心态,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深刻理解主体责任的意义,围绕八大类36项问题清单,逐类、逐项、逐条认真对照检查,及时整改。协会根据会议的指示精神,积极配合整治行动工作,对会员企业进行走访,宣传政策法规,推广良好的守法市场经营行为,在市局有关处室和消委会的具体指导下,发布了《厦门市汽车行业规范经营倡议书》;组织会员企业开展了“厦门诚信经营汽车经销商”评估活动,并配合市局在第一批试点企业设立了“汽车消费维权服务站”。同时,将企业反映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进行沟通和传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并以协会名义出面化解一些普遍性消费问题矛盾。
会上,丁志强会长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相关政策法规,包括:2017年2月20日商务部第92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月27日发布的43号令《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10月29日发布的第32号令《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丁会长动员各理事单位做好表率作用,并按照政策精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强化主体责任;二是要规范使用修订后的《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三是要明码标价,严格落实“三包”责任;四是要畅通渠道,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希望各汽车经营企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行为准则,服务大众,回馈社会,为构建一个诚信、规范、繁荣的厦门汽车市场。
厦门建发汽车集团乘用车事业部总经理谢飞宇做了汽车“消费纠纷快速化解”经验分享。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承贤作了指示。罗副局长首先对协会理事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协会攻坚克难,解决行业问题,共同奋进促发展的工作面貌表示肯定,并感谢厦门汽车行业的企业家们,为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汽车产品和高品质的服务,承担了社会责任,为厦门的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各汽车企业都很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基本完成了工作任务。
罗副局长表示,作为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履职好,承担起监管责任,要保证汽车行业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事业得到稳健发展;要保证消费者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享受到最大的权益。一是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担当起重任和使命,打造最好的营商环境;二是要倾听服务好,认真听取企业车商意见建议,解决矛盾、困难和问题,做好答复处理,提供最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三是要依法监管好,包括监督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依规消费;监督企业诚信经营,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经营标准和服务体系架构。
罗副局长再次重申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的指示精神,要从以下几点意识入手,打造厦门的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和国际化:
一是要有服务意识。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市场表现,直接体现了厦门的特区形象。汽车消费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消费者。要提高服务意识,善待每一位消费者,珍惜厦门美好形象和高品质的声誉,营造安心的汽车消费环境;
二是要有风险危机意识。汽车消费是集精神需求和物质需求集大成者。汽车业态科技含量高,社会关注度高,管理人员要具有风险和危机管理意识,认真贯彻公司的经营理念,防范危机事件和风险的产生,果断及时地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危机公关管理;
三是要有法律规范意识。汽车行业的综合性强,国家在探索创新体制现代化的过程中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要经营者必须增强法律规范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要严格按照各类法律规范要求执行,规范管理,严禁加重消费者权利减轻自己的义务的经营行为;
四是要有善待消费者的意识。要打造厦门的汽车消费中心,离不开消费者。要依照“人民至上”的基本原理,树立“消费者至上”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员工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基本文化理念的教育和培养,加强业务能力的培训和提升,进而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五是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一是企业要建立投诉处理机制。设立专门的机构,设立法务人员,专人专管;二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要转变思路,不能只以销量为主,要将服务消费者作为首要考核标准;三是汽车流通协会要加强内部管理机制。要按照新理念、新要求,改进和加强协会管理,调整和完善管理办法,希望企业积极主动配合协会的改革工作;四是建立领导亲力亲为机制。要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亲力亲为,亲自到一线掌握投诉纠纷情况,研究解决问题。
罗副局长表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着眼于汽车市场未来发展,打击行业乱象,有八个方面的整治重点。第一阶段的工作已基本完成,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乱象。下一步将继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要求,按照既定方案和目标深入开展整治行动,并加大新闻媒体的公示力度。希望企业一如既往地积极配合,自查自纠,进一步营造厦门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共同打造汽车行业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