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期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更好的为消费者和车商服务

2011厦门市车管业务代办员培训班圆满结束   

  5月24日,厦门市车管所三楼大礼堂座无虚席,来自我市汽车4S店、二手车经销商、各代办机构的300多名代办人员参加了车管业务代办培训。集中学习车管业务法律、法规及办理流程、环保标志核发流程、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职业道德教育与诚信经营的相关内容。

  会议由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二手车分会会长常志彪主持。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张细建副所长、邱国兴科长、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李志辉副支队长、市环保局机动车尾气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林明蕴助理工程师,市汽车流通协会二手车分会秘书长蔡在养以及省、市相关媒体记者也参加了会议。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张细建副所长首先代表车管所致辞,张副所长说,举办车管业务代办培训是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文件),规范厦门车管业务代办“中介”市场秩序的一项新举措,车管业务代办员培训班自2010年一月份举办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不仅规范了整个代办行业,同时经销商和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提高代办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大大提高了我市汽车行业的形象。张副所长还希望各代办人员能认真听课,运用所学到的知识融会到日常工作中去,减少工作失误,做好各项代办工作,提高车管所的办事效率,更好的为消费者和经销商服务。

  厦门市车管所车管科邱国兴科长讲了话。邱科长介绍了去年以来我市车管业务情况,并强调加强学习的重要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一直在不断的更新,代办工作也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更新对代办员有了更高的要求,代办人员只有加强学习,才能更好的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自身素质,做好各项代办工作。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李志辉副支队长从政策方面对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通告》进行了解读,并强调了环境保护重要性。李志辉还介绍了《通告》出台的背景和我市即将采取的一系列遏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提高空气质量的措施。

  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二手车分会副会长陈瑛志代表我市代办机构宣读了代办机构承诺书。

  本次培训由厦门市车管所车管科主任科员吴亚章和市环保局机动车尾气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林明蕴助理工程师授课。课程采用现场讲解和播放录像片等形式,重点讲解了机动车和驾驶证年审业务办理程序、机动车过户手续、机动车技术合格标准、驾驶证的换发、环保新政及国家公布的最新车管业务政策等方面知识,并倡导各车管业务代办单位自觉遵守代办程序和要求,在为车主代办机动车上牌年检等业务过程中,要诚信经营,公示各种代办费用,资料要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随后,所有参加培训的代办员统一进行了书面考试,对于成绩合格者将颁发证书及胸牌。

「市环保局机动车尾气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林明蕴助理工程师在授课」

「厦门市车管所车管科主任科员吴亚章老师在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