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期丨2016年厦门市车管业务代办员培训班圆满落幕

  3月5日下午,为期两天的2016厦门市车管业务代办员培训班在市车管所B栋二楼科目一考试室圆满落幕。来自我市汽车4S店、二手车经销商代办企业等共522名业务代办员参加了培训及考试。
培训班开幕典礼于3月4日在车管所B栋三楼大礼堂举行。厦门市车管所孙考钰副所长、车管科杨铁引科长、刘榕副科长、翟伟东警官、周志强警官,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常志彪会长出席会议。会议由协会蔡在养秘书长主持。


  常志彪会长讲了话。常会长首先对车管所为民办实事,为会员企业提供方便表示感谢。接着对我市目前机动车保有量、上牌量做了分析说明,指出了车管业务代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阐明了开办此次培训班的意义是为了规范车管业务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代办人员素质,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及时掌握车管业务新情况、新政策及新变化。同时,常会长对参训学员提出了要求,要端正态度,珍惜学习机会,确保学习质量,认真复习,严格考试。全体学员要高度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模范带头,树立厦门汽车行业的良好形象。


  孙考钰副所长代表车管所致辞。孙副所长说,举办车管业务代办员培训是为贯彻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打击非法中介,规范厦门车管业务代办“中介”市场秩序的一项新举措。车管业务代办员培训班自2010年1月份举办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规范了整个代办行业,同时经销商和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提高了代办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大大提高了我市汽车行业的形象。孙副所长还希望各代办人员能认真学习,将所学知识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提高业务专业性,提高车管所的办事效率,更好地为消费者和经销商服务。

 
  本次培训由市车管所车管科翟伟东警官、周志强警官授课,讲解内容分为《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机动车运兴安全技术条件》,主要包括车管业务法律、法规及办理流程、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职业道德教育与诚信经营等内容。重点讲解了机动车和驾驶证年审业务办理程序、机动车过户手续、机动车技术合格标准、驾驶证的换发及国家公布的最新车管业务政策等方面的知识,倡导各车管业务代办单位自觉遵守代办程序和要求,在代办机动车上牌年检等业务的过程中,要诚信经营,明示各种代办费用,资料要真实有效。为切实提高代办员在实际工作中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授课老师根据培训计划的要求对代办员工作的各项规程做了详细讲解,会上还和参训的学员做了深入交流。